索  引: 330803-083-079900-2018-0028 公开形式: 主动公开
公开时限:长期公开
责任部门: 生成日期: 2018年03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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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 号: 责任科室:
内容概述:
  
乌溪江所依托“四个平台”及时开展春季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

 为切实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,提高中小学校、幼儿园食堂的管理水平,净化辖区校园及周边环境,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,根据区局《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生开学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通知》,依托基层治理“四个平台”,衢江乌溪江所联合湖南镇、岭洋乡政府开展春季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。  

此次检查由乌溪江所联合各乡镇食安办专员一同进行。首先,督促各学校食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意识,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,依照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表》做好食品安全自查自评。其次,执法人员对照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表》、《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大中型餐饮动态登记评定标准》,对各学校食堂的制度管理、人员管理、布局流程和场所环境、设施设备等12项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评分。对于个别食堂存在的生熟混放、成品容器叠放、更衣预进设施布局不合理等问题,执法人员当场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。最后,执法人员还对校园周边食杂店销售的饮料、糕点、膨化食品等进行重点检查,提醒经营者及时处理临期食品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  

截止日前,乌溪江所已对辖区1家幼儿园和3家中小学的学校食堂以及校园周边食杂店进行了检查和监督整改。接下来,乌溪江所将继续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。

附  件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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